深化专项行动,巩固提升成果!河北部署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7

614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总结会议,回顾总结工作,通报行动情况,交流分享经验,深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药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提升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水平。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彦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峰山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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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三年来,在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各医疗机构积极行动配合下,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我省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管理能力持续提高,管理状况明显改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会议强调

医疗机构承担着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重要职责,是百姓用药用械的主渠道、最后一公里”,其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使用环节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提升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水平,是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义不容辞之责。 

会议要求

一要牢记职责使命。各级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每家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责任明确到层级、到机构、到人员,坚决筑牢药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医疗机构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自觉主动接受、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更加高度自觉地做好制度建设、硬件投入、人员配备、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各方面工作,让人民群众看病用药更加放心。 

二要强化问题整改。市县监管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行“回头看”,对专项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盘检查,重点盘点复核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展。各市县监管部门要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逐项检查、逐项督促,确保按计划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能力建设。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学习培训,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工作协同,发挥大市场监管优势,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监管执法检查,提高检查质效。  

四要巩固提升成果。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将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优化,以制度的形势固定下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提升专项行动实效。

 

会上,石家庄市局、邢台市局作工作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局机关有关处、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药品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室和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各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