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机关党建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1-10-25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为做好疫情防控和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就10月份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好相关学习

1.习近平: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习近平:用好红色资源 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3.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第一批伟大精神正式发布。

4.河北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9.18)。

5.王东峰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6.河北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8.26)。

7.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8.国家药监局警示教育通报(第三期)。

9.以案为鉴|从缉毒电视剧英雄原型沦为阶下囚。

10.廉政教育基地:中共中央华北局城市工作部旧址。

11.教育文字视频收看网址。

 二、组织完成重点工作

(一)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思想动力。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时机开展集中学习,灵活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干部网络学院”“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进行个人自学,积极带动广大青年以结组办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学习。认真组织专题宣讲、演讲和培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化工作作风、完成目标任务的强大动力,深入挖掘学习实践的优秀典型。10月20日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报送1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文章,省局择优推荐参加省直工委召开的学习交流会。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发力。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对标对表王东峰书记提出的“忠诚之问”“初心之问”“担当之问”“实干之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全面整改提高。针对问题清单,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巩固组织生活会成果,推动作风转变。11月25日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将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检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建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指标。省级机关纠风办将对有关作风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三是开展课题调研,梳理实践经验。按照省级机关纠风办要求,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作风建设基层大调研,要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摸准实情,边调研边梳理总结实践经验,破解工作难题,提出思路举措。主要围绕下列三个课题开展调研(每个单位任选一个课题):1.基层党组织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经验成效,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情况;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3.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机关各处可结合日常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直属各单位要本着高质量推进事业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结合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客观问题开展调研。11月16日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形成调研成果,报送省局机关党委。四是密切联系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在开展大调研的基础上,区分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别,找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工作、打开局面的重点难点环节,建立作风建设基层联系点。实行联系点信息直报和定期访谈制度,帮助指导基层总结提炼作风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深入了解基层对发文开会、检查评比、考核督促、工作留痕等问题的反映,有针对性提出为基层减负的意见建议,真正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10月22日,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完成建立基层联系点,报送机关党委。五是创建模范机关,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力争省局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走在省直部门前列。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倡导拼搏竞进,推进各项职能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树立正反典型,严格监督考核,开展全系统“双十佳”先进典型选树推荐工作,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浓厚氛围。10月份,省直工委将召开省直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交流会套开)。同时,举办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成果集中展演,全面展示争创成效。各单位要抓住机遇,趁势而上,以优良的精神面貌和出色业绩为省局增光添彩争荣誉。

(二)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第三次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主要做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酒驾醉驾专项教育惩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于10月底之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的通知》,研究落实意见;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相关工作情况于11月12日前书面报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做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中共河北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暂行办法》,研究相关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就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和发挥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作用等方面,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11月30日前将工作落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情况书面报告报驻省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三是做好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省局各单位要重点针对“窗口腐败”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权力清单,坚决杜绝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10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11月初报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四是开展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财务管理等制度是否严格规范、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查找是否管理不到位、内部机制流于形式等风险,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是不是存在“一签了之”的现象。11月30日前,省局、省药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报驻省局纪检监察组。五是开展监督检查。省局、省药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问题线索处置、制度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12月份,驻省局纪检监察组将采用抽查的方式,对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重点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做好相关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组织开展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省局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四是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党建云”平台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五是组织开展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双报到”活动。六是组织10月份入党的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活动。七是围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教育教学、义务劳动、志愿服务、影视教育等内容。八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按照要求做好《 党支部工作手册》《纪检监察日志》记录,并利用《学习强国》《党建云》平台积极开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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