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机关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为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期届满应当换届的基层党组织

局机关各处党支部。

二、换届时间

2022年4月份,任期3年。

三、选举地点

换届选举工作建议在局机关七楼党员活动室进行,由各支部自行组织。

四、有关要求

1.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期换届,平稳衔接。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药品安全总监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2.各支部要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机关党委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3.各党支部要按照换届工作流程和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等相关内容,务于4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后5个工作日内将换届选举情况报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