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1-08-24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深刻汲取教训,有效杜绝发生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并针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相关警示教育情况请于8月30日前报送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汇总后报省市场监管局。

 

 

机关党委
2021年8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