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1-07-20

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提示如下:

一、各党委(总支、支部)要于7月底前,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 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直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要提前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内容、程序后,于7月21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报备(省市场监管局需向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三巡回指导组报告);会后,要做好相关领导发言情况的整理,并结合会议召开情况一并报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省局其他班子成员所在支部,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将相关情况报省局机关党委。

三、各基层党组织于8月4日前将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统计表》《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见附件)一并报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

2021年7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