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0-07-24

关于在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作用,构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推动省局机关干部家风建设走在前、做表率。

二、参加人员

局机关处级党员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措施

1.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各处(单位)要组织处级党员干部认

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家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见附件1),充分认识加强家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责任单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完成时限:7月底前。)

2.开展“家庭助廉倡议书”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良好家风是中华文明的优秀基因,是共产党人修身立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程。为此,在我局处级党员干部中发起“家庭助廉倡议书”活动(见附件2)。各处(单位要广泛动员,全体处级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积极参加,认真学习宣传践行倡议,自觉倡树清廉家风,把开展“家庭助廉倡议书”活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推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8月8日前,各处(单位)统一将《家庭助廉倡议书》签收回执(见附件3)一式两份交机关党委和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3.开展“学家训、读家书、立家规”,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着眼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学习《朱子家训》《颜氏家训》《曾国藩家训》,品读诸葛亮《诫子书》、周公旦《诫伯禽书》、《傅雷家书》,采取家庭会议形式与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共同学习、交流商议、形成共识,制定有约束力的家规,用家规管好身边人。每个处级党员干部带头写立“一句话家规”,带头示范倡导培育落实好家风,营造人人弘扬家风美德的浓厚氛围。要结合班子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支部学习讨论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介绍“学家训、读家书、立家规”情况,促使“立家规”活动成为升华思想、划定红线、接受监督的过程。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大屏幕等多媒体进行宣传展示。通过组织征文、短视频、朗读者等多种形式,展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家教良好、家风淳朴、勤俭持家、热心公益的文明家庭风貌,在全局形成家风正、民风淳、政风清、党风端的良好局面。

4.开展定期走访活动。采取主动上门、电话巡访等形式,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实地了解所属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和思想动态。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负责走访本单位人员,建立健全走访责任制,制定走访计划,明确走访时间和具体要求。省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根据工作任务负责重点人员、重大事项的走访。在走访过程中,对能够解决的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给予帮助;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进行整理和反馈;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苗头要及时向上级组织和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家庭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有效举措。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示范引领作用,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家庭助廉”活动要结合家庭实际和具体工作来抓,务求实效。《家庭助廉倡议书》要由家庭成员本人签字,因在省外、境外、国外或工作原因不能本人签字的,要将学习内容和活动开展情况向家庭成员传达,达到家庭成员全覆盖受教育、受感染、受启发。

3.大力弘扬,全面推进。各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并以图片展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传播推广,及时宣传活动中的热点、亮点及先进事迹,宣传“好家风”、“好典型”,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实际工作成效推进家庭廉政文化建设。


附件:1.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2.家庭助廉倡议书

3.《家庭助廉倡议书》签收回执

4.河北省文明家庭要求

机关党委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