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执纪督导检查的活动安排

来源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9-01-14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廉洁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根据局长碰头会议精神,机关纪委决定开展对监督执纪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盯春节,从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作风纪律情况,集中力量查处和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二、时间范围
2019年1月14日至2月底。
三、督导检查内容

针对春节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纠以下方面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安排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高档酒水、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机构违规就餐;严禁违规借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组织联谊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四、督导检查方法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监督检查。督导期间,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明察暗访、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畅通信访渠道。在省局办公楼设立群众举报信箱。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关注网络舆情等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倾听民声民意,收集和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举报线索,畅通信访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二)加强明查暗访。春节期间,机关纪委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春节监督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各处室、直属单位,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票据、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督查有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有无收受礼品、礼金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同时对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服务态度、办理效率方面进行督查,着力整治迟到、早退、炒股、玩游戏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问题。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问责这把利剑用足用好、用出成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持续巩固“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五、督导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以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春节期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责任,全程跟踪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要把此次监督执纪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进行大力表彰;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

机关纪委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