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落实4项重点工作数据填报工作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4项重点工作填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根据省直工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各项重点工作均须明确直接责任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结合4项重点工作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直接责任人明确为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直接责任人明确为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直接责任人明确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项重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认真地做好填报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审核无误后要签字确认。

  今后对于工作中仍然存在虚报瞒报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将严肃追究机关党委责任,机关党委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存在问题的党委(总支、支部)责任。


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委会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