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直工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及省局党组《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定于8月5日(周五)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地点
8月5日(周五)下午3:00至5:30,
局机关6楼会议室。
二、学习研讨内容
围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机关作风整顿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谈体会,谈认识。
三、参加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与会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学习研讨,各处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8月4日下班前报局机关党委。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并按桌签就座;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注意会场纪律。
机关党委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