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直机关2016年度“公务人员无偿献血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4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全省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工委通知要求,在局机关开展2016年度“公务人员无偿献血活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对象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团员青年。

二、无偿献血活动时间

2016年7至8月。

三、无偿献血活动地点

另行通知。

四、无偿献血活动有关工作要求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直接体现。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以自愿为原则组建党员、团员无偿献血队伍。确定联络人员,并于7月20日前将2016年参加无偿献血人员与已献血人员名单报局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83720123。


机关党委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