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各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省直工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冀直传〔2016〕3号)要求,定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4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局机关六楼会

议室。

二、会议内容

1.签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

2.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述职;

3.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民主测评。

三、参会人员

局机关党委委员、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1.述职报告2000字左右,要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避免以工作汇报或工作总结代替述职报告、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全面工作代替党建工作等问题。

2.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参加本次述职的,应由各党委(总支、支部)副书记或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代其参加述职。

3.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注意会场纪律。




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