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接种的目的是刺激机体产生针对某些特异性抗原的免疫反应。副反应即不良反应,是由疫苗引起的一种边际效应,与疫苗产生免疫的初衷无关。疫苗副反应包括发生在免疫接种后的任何不利反应。不利反应有可能是疫苗引起的,也可能是巧合事件。
疫苗的不良反应可分为三大类:局部反应、全身反应和过敏反应。局部反应最常见而不严重。过敏反应最严重,发生率较低。
(一)局部反应
局部反应是最常见的副反应,如注射部位疼痛、水肿、发红,根据疫苗种类不同,有的疫苗局部反应发生率在50%以上。局部反应在灭活疫苗中最常见,如含有佐剂的百白破疫苗。局部反应通常发生在注射后的几小时内,一般比较轻微而且是局限的,偶尔局部反应也可以是非常严重的,这种反应通常涉及过敏反应。这些反应也被称作Arthus反应,最常见于破伤风和白喉类毒素。Athrus反应被认为是由过高的抗体滴度引起,这种高滴度抗体一般是由于过大剂量的类毒素引起。
(二)全身副反应
全身副反应是无特异性的反应,包括发热、不适,肌肉疼痛、头痛、食欲减退等。这些症状常见而无特异性,可以由于疫苗接种而发生,也可以因为与疫苗无关的情况而产生,如伴随病毒感染。
全身副反应相对多发于全细胞DTP(百白破)疫苗。
灭活疫苗,包括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接种后全身副反应较少见。
减毒活疫苗比灭活疫苗更容易发生全身副反应。减毒活疫苗为了产生免疫,疫苗病毒(或细菌)必须不断繁殖。减毒活疫苗的引起的副反应包括发热或皮疹等症状,是自然疾病的一种轻微形式。减毒活疫苗引起的全身副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发生在免疫接种1-2周后。
(三)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是最严重的副反应。过敏反应可以由疫苗抗原本身或疫苗的一些其它成份引起,如细胞培养物质、稳定剂、防腐剂或抑制细菌生长的抗菌素等。疫苗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可能会危及生命,但其发生率小于1/50万。过敏的风险可以通过接种前的筛检减少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