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药监规〔202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药品经营企业自主暂停经营行为,维护药品经营秩序,保障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索引号 | FGWJ-2024-10010 | 主题分类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标题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文部门 | 药品流通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文件有效状态 | 至2029年6月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发布单位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冀药监规〔202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药品经营企业自主暂停经营行为,维护药品经营秩序,保障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