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珍珠母(三角帆蚌)等2个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收到相关企业对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修改建议,经专家组审定,决定对珍珠母(三角帆蚌)、煅瓦楞子(毛蚶)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试行)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为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正确实施,现将修订表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药监局药品注册处(联系人:李青,0311-83720058)。

 

附件: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修订表.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