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PZH-2024-10004 主题分类 产品召回 / 化妆品召回
标题 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发布日期 2024-01-26

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7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奥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rimles泡泡染发剂(咖啡色)等2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其中,广州奥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确为广州奥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查实后将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2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2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doc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