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索引号 | FGWJ-2005-10005 | 主题分类 | 法规文件 / 其他 |
标题 |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发文部门 | 发布日期 | 2005-12-1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