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全省药品注册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药品生产质量安全,3月14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化学药品生产企业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日常监管、监测评价、监督抽检和案件办理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典型案例,提醒大家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药品安全的源头防线。
会议指出,药品质量安全工作重如泰山,须臾不可放松,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加强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全过程管理、全链条合规,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要求,仔细对照《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梳理排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切实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会议宣读了《药品质量安全倡议书》,向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遵规守法,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认真学习贯彻药品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风险点,深入全面整改到位。
二要勇于担当,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要求,确保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三要诚实守信,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严格按照国家法定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保证生产和检验过程真实可追溯。加强药品上市后监测,发生疑似不良反应迅速、妥善处置、上报。
四要高度警惕,加强药品停产复工管理。及时对车间环境、设施设备开展监测、保养,确保生产环境、系统稳定、可控。
五要全面清查,强化药品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毒性药品、易燃易爆原辅料、实验室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管理,严格遵守生产、保管等管理规定。
六要提前规划,加强应急值守和通讯保障。强化重要紧急信息首报意识,遇有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重要敏感事件,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局化药监管处全体人员,全省化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含药包材)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关键人员9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