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纠治“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冀药监党委函〔2021〕22号

发布时间:2021-04-28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有力推进新时代新阶段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效保障。现就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治“四风”树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本处(单位)纠治“四风”各项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规定及各级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运用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律意识,带头守规矩、做表率,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清廉过节。

二、树牢纪律意识,严明纪律要求

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和省局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落实。积极提倡就近出行,“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尽量不聚餐、不聚集、不出国,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党员干部外出探亲访友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全面落实登记、测温验码等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加强对节前来访人员登记管理,凡来局办理业务的,请相关人员在一楼大厅接待。同时要切实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加强节日值班值守,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机关纪委、各级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重点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法违纪现象。对顶风违纪问题要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局机关纪委。局机关纪委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

各直属单位要对“两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包括采取主要措施、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核查处置情况等,并附问题线索台账),于2021年6月16日前报局机关纪委。

 

                              

 

机关纪委

                           2021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