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机关党建工作提示

来源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0-10-14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就10月份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1. 组织好相关学习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之五《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2.《中国制度面对面》之五《治国安邦倚重器》,之六《高效协同更便民》。

    3.《新中国70年》第二章《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和曲折发展》。

    4.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之十六《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

    5.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习近平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7. 习近平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

    8. 习近平: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9. 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10.李克强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招待会上的致辞。

    11.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9.21) 。

    12.王东峰主持召开河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13.初心·使命 微党课100讲:第71讲——第75讲。

    14.收看《我们走在大路上》——《融入世界》《神州腾飞》《民为邦本》

    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16. 全国药监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通报(第五期)。

    17.通报背后|近亿元招标项目竟被“私人订制”。

    18.廉政教育基地:邱县廉政漫画馆。

    19. 组织观看中国传统中的家规《福建漳浦蔡世远蔡新:叔侄名臣 谦谨为官》《史可法:浩然留正气 千古配文山》《福建福州严复:阔视远想 忠贞爱国》(中纪委网)

    二、组织完成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第三次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精神。重点做好6项工作。一是各处(单位)结合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开展一次“回头看”,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起草2020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12月10日前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和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二是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单位要结合巡视整改进行“自查自纠”,省局防控办要对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1月15日前完成,届时,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和调研式监督。三是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结合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关于对驻在部门“一把手”监督的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实施办法》,10月中旬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一把手监督、党内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分别形成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12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一并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10月份,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开展谈话活动任务分工》,对所属谈话对象进行履职谈话。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11月10日前,书面报告报驻省局纪检监察组。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排查本处(单位)廉政风险,制定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和防控措施,形成“白皮书”,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相关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 11月30日前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和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届时,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省市场局机关纪委,通过听汇报、抽查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等形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五是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落实意见。11月底之前完成。12月10日前,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要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机关党委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六是关于纠正“私车公养”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进行自查自纠, 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11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2.组织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各支部要组织10月份入党的同志过“政治生日”,为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发放“政治生日卡”,送上祝福。由过“政治生日”的党员领誓,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党员时刻牢记入党誓词,不忘入党初心使命,努力争做优秀党员。

    3.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党务干部每月要及时导入党费账单,提醒本支部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党费交纳完成后及时点击上交智慧党费平台。

    4.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纪检监察工作日志》自查工作。各处(单位)要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纪检监察工作日志》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支部书记签字后于10月26日前报局机关党委备查,为考核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5.加强工作纪律督查。各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提醒本处(单位)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防迟到早退等现象发生,确保全局工作秩序井然。

    各处(单位)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按照要求做好《 党支部工作手册》《纪检监察日志》记录,并利用《学习强国》《党建云》平台积极开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