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机关党建工作提示

来源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0-07-06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就7月份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1. 组织好相关学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3.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

    二、组织完成重点工作

    1.抓好四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局第二次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集体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此项工作要制定方案(计划),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完成。要求9月10日前,完成集体集中学习,形成文字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局机关党委和驻省局纪检监察组。二是集中专项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工作各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到全员培训、全员审核,确保不漏报、不瞒报。此项工作要于7月30日前完成,各处(单位)形成“书面报告”,由一把手审核签字后,报驻省局纪检监察组。三是第一次联调会议部署重点工作落实通报的2个单位的整改工作。依据通报要求,7月15日前,书面报分管局领导和驻省局纪检监察组。四是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国人大第十九次会议于今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各处(单位)要有学习计划、学习讨论记录。驻省局纪检监察组将以适当方式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理论考试”。此项工作于9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由一把手签字审核后,报驻省局纪检监察组。

    2. 深入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各处(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喜迎建党99年、药监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开展 “七个一”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广泛参与的庆祝活动,大力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推动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局机关党委。

    3.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自查工作。《党支部工作手册》是上级考核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各处(单位)要对2019年及今年以来《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机关党委将在各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为巡视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4.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党务干部每月要及时导入党费账单,提醒本支部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党费交纳完成后及时点击上交智慧党费平台。

    各处(单位)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按照要求做好《 党支部工作手册》《纪检监察日志》记录,并利用《学习强国》《党建云》平台积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