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9-02-03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宣传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要求,确保“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率达到100%,请各党委(支部)组织所属党员干部职工按要求下载使用“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同时,明确一名学习管理员,负责学习管理和数据统计,并于每周三上午12:00前将《下载使用“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人员数量周报表》电子版报局机关党委。邮箱:hbfdadw@163.com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83720187

机关党委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