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党建工作有关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4

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党建考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情况,将纳入省直机关党建考核重要内容,现就报送党建工作有关资料通知如下: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党委(总支、支部)党建工作亮点,业务工作突出业绩,形成简短文字材料。(不超过1500字)。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织书记讲党课讲稿; 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三个专题”研讨发言提纲;特色活动相关资料。

三、思想建设。党员学习日活动开展情况,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深化拓展“善行河北”主题实践活动,选树、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及事迹材料,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开展“中国梦·赶考行--省直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服务品牌及获奖情况。

四、组织建设。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法;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照片等资料;开展党日活动方案、总结、信息、照片等资料;开展走访慰问的图片与情况报告等资料。

五、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廉政文化工作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六、统战和群团工作。工、青、妇及国防教育工作开展活动相关资料、照片等。

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2016年度党建工作,筛选出最具代表性、最生动、最富美感的影像图片资料,加注“图说”。影像图片资料和文字材料,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送机关党委429房间。联系电话:83720123,邮箱:hbfdadw@163.com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