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各党委、总支、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党史、国史,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党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教育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的通知(冀组发〔2016〕16号)要求,机关党委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深入开展“学习党史、铭记党史,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活动。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史、铭记党史,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要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加深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和理解,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党史的基本教材,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统筹安排好《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报刊、广播、网络、手机、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和文章,鼓励党员、干部以该书为基础高质量的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并将该书学习教育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之中。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该书情况报局机关党委。



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