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食品药品质量状况、全省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情况。
常明:
今天我们特别高兴请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金龙同志、省局稽查局副调研员高清菊同志作主题发布。王金龙副局长是我们的新任新闻发言人,这是他作为新闻发言人,首次和大家见面,在此也欢迎各新闻媒体加强与王金龙副局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工作。同时省局食品药品各监管处室负责同志也在台下就座,随时准备解答各位记者的提问。我是省局办公室主任常明。
常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新闻网、长城网、河北青年报、河北工人报、燕赵晚报,石家庄广播电台、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河北记者站等新闻单位,欢迎你们!
下面,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首先,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金龙同志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食品药品质量状况。
王金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我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金龙,也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新闻发言人。大家都知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历来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很早就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各新闻媒体建立了经常性的沟通机制,也得到了大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这里,我首先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宣传报道表示衷心感谢。我作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新闻发言人,今天是首次和大家见面,希望得到大家的继续支持,也非常愿意和大家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共同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下面,我向大家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河北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通报。
王金龙:
三季度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道,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食品安全总体形势
9月29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省政府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了第三季度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对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会议一致认为,三季度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生产经营秩序稳中向好,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王金龙:
省公安厅以食药打假“利剑”行动为抓手,相继开展了“双节”净化餐桌、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等4大专项行动,全省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5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8名,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12个,涉案金额14亿余元。省农业厅继续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检查兽药生产经营单位10258(家)次,检查各类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屠宰场(点)28745个次,调查处理违规生产经营单位379起,罚没金额203万元。省林业厅切实加大果园巡查力度,严控果品采收和上市前的用药行为,确保果品质量安全。省粮食局及时开展了新收获粮食的质量安全监测。省卫生计生委围绕暑期和双节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风险监测。省工商局加大了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进行了认真清理。省质监局认真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抽检监测,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依法进行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保障双节和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继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和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改善了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食品抽检情况及隐患分析
三季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组织完成国抽、省抽9724批次,检出不合格及问题样品85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1.2%。其中,国抽完成3993批次,检出实物质量不合格及问题样品143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6.4%。不合格及问题项目共164项次,分别为微生物指标67项次、污染物指标42项次、品质指标27项次、食品添加剂指标24项次、兽药残留4项次。合格率低于平均水平的食品大类为:餐饮食品87.6%,酒类92.6%,饮料92.9%,方便食品95.0%,食用农产品95.1%、水果制品95.6%、蜂产品96.3%、淀粉及淀粉制品96.3%。省抽完成5731批次,检出实物质量不合格及问题样品16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7.1%。不合格(问题)项目共197项次,分别为污染物超标64项次、微生物超标61项次、食品添加剂超标34项次、品质指标不合格31项次、兽药残留超标7项次。
王金龙:
根据抽检监测和各部门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食品安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韭菜、豆角、芹菜等部分蔬菜品种农药残留超标。二是螃蟹、贝类等海产品重金属镉仍有检出,部分超标。三是个别猪肉样品检出禁用药物氯霉素。四是部分淡水鱼检出孔雀石绿。五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现象应引起大家关注。
温馨提示:谨防秋季食物中毒。天气逐渐转凉,食品生产经营者放松对食物中毒的警惕,而此季节食品又易发生污染,且腐败变质后感官异常表现不明显,食品原料如马铃薯、豆角等自然毒素含量增加,一旦加工制作不当就会导致食物中毒的发生。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剩余食物应晾透后再放入冰箱内存放,隔夜食物食用前应再次充分加热,食用菜豆角一定要烧熟煮透,不要食用鲜黄花菜、自采蘑菇等食品。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要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超范围超负荷经营。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配合做好中毒者的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广大消费者应立即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好就诊记录。
王金龙:
三、药品安全状况
2017年7月至9月,全省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2147批(不包含基本药物),检验合格2130批,合格率99.2%。药品监督抽检涉及977家被抽样单位,其中生产企业126家,经营企业528家,使用单位302家,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机构21家。从生产企业抽检399批,不符合标准规定1批,抽检合格率为99.7%;从经营企业抽检1085批,不符合标准规定7批,抽检合格率为99.3%;从使用单位抽检603批,不符合标准规定7批,抽检合格率为98.8%;从医疗机构制剂抽检60批,不符合标准规定2批,抽检合格率为96.7%。
药品抽验情况反映药品质量总体稳定,消费者在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可放心使用。发现假劣药品请及时拨打12331或直接到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日常监管、抽检监测和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王金龙:
(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站在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保障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二)与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蔓延势头,进一步净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全面做好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攻坚和收官阶段,临近元旦、春节,针对这些重要、敏感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们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对标对表,逐一落实,以超过平时几倍的精力,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常明:
下面,请省局稽查局副调研员高清菊同志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
高清菊:
一、总体情况
1、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5318件,较第二季度增长4.11%,行政处罚金额3068.79万元,较第二季度增长11.91%,捣毁制假窝点7个,责令停产停业99家。按产品分类为食品3728件,药品1119件,医疗器械224件,保健食品151件,化妆品96件。数据表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最严厉的处罚,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三品一械”行为专项行动、打击使用未经注册诊断用第三类医疗器械“亮剑行动”以及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对食药安全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高清菊:
2、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16500件,同比增长38.98%。按业务类型分类,其中食品13112件,特殊食品799件,药品1931件,化妆品379件,医疗器械279件;按举报类别分类,其中投诉举报11051件,咨询5446件,意见建议3件。投诉举报受理6995件,受理率为63.30%,受理食品6193件、特殊食品205件、药品417件、化妆品101件、医疗器械79件。数据表明:在全部业务类型的接收量中,食品类排名最高,占接收总量的84.3%。同时,随着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活动的开展,人民群众参与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1-9月投诉举报信息接收量已达2016年全年的95.89%。
二、典型案例
食品案例:
1.河间市百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掺杂掺假的熟驴肉案。2017年6月23日, 河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315》报道“河间市百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淀粉驴肉”节目后,河间市市场局立即对河间市百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证实该公司在驴肉加工过程中注射淀粉的违法事实。淀粉驴肉共计生产了135公斤并全部销售完毕,售价为56元/kg,货值金额7560元。河间市市场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7560元,并处罚款90000元。
高清菊:
2. 邢台市桥东区家佳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2017年5月,邢台市桥东区市场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桥东区家佳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17年4月将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加加面条鲜酱油”重新打印生产日期后进行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桥东区市场局依法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加加面条鲜酱油30箱、豪天美厨鸡味调味料22箱,喷码设备3台,没收违法所得350元,并处罚款55000元。
3. 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2017年5月23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局执法人员在手机端“美团APP”上日常检查发现,该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你来坐煮时尚小火锅”、“小花小甲花甲粉”、“江湖疯狂烤翅”的许可证,且上述食品经营者在该平台有多笔交易评价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局责令对该公司平台上所有食品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下架所有无许可证食品经营者,没收该平台“小花小甲花甲粉”等三家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所得153.28元,并处罚款150000元。
高清菊:
4. 承德市双桥区北极泉商店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2017年7月21日承德市市场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该商店正在销售的烟台通元共和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为天津星宇航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喷码,未按真实生产日期标注的产品。双桥区北极泉商店购进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时,未索取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未尽到查验义务。承德市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00元,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70盒,并处罚款50000元。
5. 沧州市献县天赐延年保健食品店经营在食品中添加化学物质食品案。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中,献县市场局对献县天赐延年保健食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对其经营的阳光人生牌劲五加胶囊试用装执法抽验,检验结果表明,该产品添加了药物氨基他达拉非。献县市场局依法没收违法经营阳光人生牌劲五加胶囊26盒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罚款178760元。
药品案件:
1. 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处方药。经张家口市食药监局调查,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肾宝颗粒、复方熊胆滴眼液、晶珠十五味萝蒂明目丸、酚酞片、硫唑嘌呤片、甲氨蝶呤片等处方药,其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张家口市食药监局对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高清菊:
2. 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27的抗病毒口服溶液经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特征图谱】项不符合规定。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对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留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特征图谱】项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省食药监局责令该企业召回批号为161027的抗病毒口服溶液,依法没收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违法所得10608元,并处罚款26520元。
3. 唐山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涉嫌使用“Clostridium Botulinum Toxin Type A”等假美容针剂案。2017年8月17日,在医疗美容专项整治中,唐山市食药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唐山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办案人员的配合下,在该医院查获已使用过的无中文标识的“Clostridium Botulinum Toxin Type A(肉毒毒素)”美容针剂2支,及库房中存放的“Cross linked Hyaluronic acid(水光针)”等多种无中文标识美容针剂。该医院不能提供上述产品进货相关资质和票据,涉案产品价值20余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该医院因销售假药,涉嫌犯罪,已移送唐山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明:
接下来是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根据今天我们发布的主题,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通报一下你们所在的媒体。谢谢大家。
河北新闻网记者:
我昨天参加了你们在河北广播电视台的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感觉做好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十分重要和必要,请问,安全用药月里,你们还安排哪些具体的宣传活动?
省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王金龙:
答:“全国安全用药月”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在全国统一部署的科普宣传活动。
昨天下午,我们在河北广播电视台举办了河北省2017年“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省局丁锦霞局长、许彦增副局长等出席启动仪式,正式在全省启动“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此次启动仪式由省局主办,河北广播电视台协办,整场启动仪式将在电视台播出。欢迎大家关注报道。
今年“安全用药月”的时间是10月16日至11月15日。活动主题是: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为组织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我们已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十大主题活动:
一是举办“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地要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并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
二是开展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统一悬挂(张贴)“安全用药月”主题标语活动。广泛发动当地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大屏幕播放标语等多种形式,统一宣传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用语,开展免费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三是开展“小手拉大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河北省药品安全科普队伍深入校园,提升青少年学生、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药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百千万”工程。紧紧围绕“关注老年群体用药安全”为主题,邀请执业药师、营养师以及医生专家,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举办安全用药健康讲座,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向老年群体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科普知识。
五是建设“药安解惑”在线专家咨询平台。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建设“药安解惑”在线专家咨询平台,由药学专家在线值守,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的精准科普和“互联网+安全用药咨询”服务。
六是制作播出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围绕安全用药主题,策划制作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在各地电视台、户外大屏、公交车上广泛播放。
七是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图文作品、影像作品、H5作品、公益广告等,利用全媒体平台集中推广优秀作品,向公众传递安全合理用药理念,传播安全用药知识。
八是举办2017年药盾论坛。邀请药学领域权威专家围绕家庭“一老一小”群体用药现状和科普干预效果进行研讨,提升特殊群体安全用药意识和健康科学素养,带动更多公众关注药品安全。
九是发送安全用药公益短信。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发送安全用药公益短信,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科学正确安全消费药品。
十是组织参与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举办的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通过有奖答题,学习安全用药知识。
在完成省局“规定动作”的同时,宣传月期间,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
在此,我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多多关注、多多参与、多多报道,广泛宣传解读安全用药知识,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使“安全用药”深入人心。谢谢!
《中国医药报》河北站记者:
我看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9月底印发了《关于支持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措施》,这个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
药品注册管理处副处长 闫志国:
答:出台背景:国家发改委《关于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
我局2017年9月28日在征求各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同意,出台了《关于支持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8个方面29项措施。主要内容有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支持政策;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支持政策;临床试验机构申报支持政策;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支持政策;进口药械支持政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支持政策;费用减免支持政策;其他支持方面等。另外,对示范区未涉及方面支持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石家庄交通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中,经常有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对这些抽检不合格食品,你们采取哪些处理措施?
食品安全监管四处副调研员 石马杰:
答: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必须依法进行核查处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我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应尽之责,是落实“四个最严”的应有之义,同时也是国家食药监总局对抽检工作的明确要求。第二,需要说明的是,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首要任务是控制产品安全风险,根本目的是查清原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倒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最后,就是如何进行核查处置,也就是我们采取哪些处理措施,可以用“五个到位”来概括: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落实整改到位。即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责任,深入查找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根据原因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对违法企业严格依法处罚。
常明: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发布会结束后,我们再进一步沟通。在此,再次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宣传报道表示衷心感谢。
常明:
自昨天起,也就是10月16日起,我们在全省正式启动了“安全用药月”活动,刚才王金龙副局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向大家介绍了安全用药月的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我们今天也为大家每人准备了一套安全用药知识手册,希望大家多关注、多参与、多报道,广泛宣传解读安全用药知识,使“安全用药”深入人心。
同时,也请大家多多关注我局政务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药安食美诚信河北”,这是我们新闻发布第一平台、科普宣传第一阵地,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重大政策、工作举措、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发布饮食用药安全常识。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