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下午,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行全面解读。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丁锦霞及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一同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全程实录如下。
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丁锦霞:
2017年8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实施,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和以人民为中心,坚定维护人民利益的深切情怀。为促进《意见》的落实,利用这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由我来对《意见》作一简要说明,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广泛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参与并监督《意见》的实施。
一、《意见》的制定背景
《意见》的制定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保障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摆到了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总书记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立足于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面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面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张家口承办冬奥等重大历史机遇和重大任务,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瓶颈制约。可以说,食品安全工作好做的、易做的、面上的已有了很大提高,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勠力同心、攻坚克难,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优美的环境、更安全放心的食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此,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党政同责、社会共治,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要求。
总之,《意见》的出台,应该说是中央有指示、现实有需要、群众有期待,是省委、省政府强化“四个意识”的政治自觉和具体实践。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5大部分、18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以“四个最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是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提出5条措施: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点。要求各级党委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建立党委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党委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制度。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1至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实行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1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五是严格食品安全考核评价。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第三部分是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出6条措施:一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推动解决1至2项影响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二是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组织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下级政府和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力度。要求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四是主导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的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综合整治等,坚持政府主导,及时跟踪督办,统筹推动落实。五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级政府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区域内监督执法信息和典型案件,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切实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要求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研究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措施。
第四部分是强化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提出3条措施:一是建立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二是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行政监管、刑事打击和相关工作职责,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科学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4条措施要求: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项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将履行食品安全“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督查督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将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等确定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三是实施约谈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警示通报、约谈。四是严肃责任追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或者阻碍干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处置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依纪依规严肃问责,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意见》在“总体要求”里开宗明义强调,要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以“四个最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二是可操作性强。《意见》提出的18条措施,每一条都有明确的“规定动作”,都能落地,都可操作、可督导、可考核。如建立哪些制度,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保障这些制度的落实等等,规定非常具体、可行。三是把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意见》通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如,第3条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第6条要求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部署解决1至2项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第9条要求政府主导解决跨领域、多部门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第11条要求政府食安委提出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措施等等。四是保障措施有力。《意见》第15、16、17、18条分别提出了落实“一岗双责”、严格督查督办、实施约谈通报、严肃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有引导、有约束、有警示、有问责,每一条都动真碰硬、直指要害。
《意见》的发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意见》的实施,对我省的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关心关注,携手共筑“药安食美,诚信河北”!
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
我认为,这个意见最大的亮点应该是强调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请问丁局长,在这方面,意见做了哪些创新性要求?
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丁锦霞: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的要求。这个“重大责任”,在政府主要是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规定,《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这个“重大责任”,在党委主要是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但现有党内法规对此规定的并不明确具体。因此,借鉴其它行业管理的经验做法,《意见》对强化和落实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提出了一些具体举措,概括起来就是:纳入一个重点,建立三项制度,强化一个考核。
纳入一个重点,就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点。具体来讲,要求各级党委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建立三项制度,第一是建立党委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第二是建立党委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制度,第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大家看,一份报告,看似平常,实属不易。要形成报告,就得有业绩、有成效、有担当。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
强化一个考核,就是严格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权重,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河北日报记者:
意见在第四部分“强化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中”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怎样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省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解答。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建立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首先,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均作出过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总书记的部署既细致又全面、深刻,可以说是高屋建瓴。2013年11月25日,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出台,就是结合河北实际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让它在河北生根发芽,落到实处。第二,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政府、企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均做出了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意见》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按照这个《意见》的要求,各部门都要建立本部门、本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指标,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是强化行业管理部门食品安全责任的具体体现。比如,工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行业管理、商务部门负责食品流通和餐饮行业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交通部门负责高速服务管理区的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小摊点小餐饮的管理、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的管理。今后,按照《意见》要求,这些部门都要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三,这是我们现实监管的迫切需要。大家知道,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关联部门多,需要多部门协同,各方面配合。建立起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全产业链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必将进一步促进部门协同,发挥部门合力,从而更好地保障老百姓饮食安全。
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丁锦霞:这个问题我补充几句。可能好多人都不知道,以为食品安全就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的事。其实食品安全涉及很多部门,大家都在为保障食品安全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比如教育厅,教育厅对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人家管行业,同时食品安全就管得很好;再比如交通厅,负责对高速公路沿途服务区的管理,我们两家共建“食品安全快速大道”,效果非常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计划和交通部联合推广河北经验;还有住建厅,他们负责工地的管理,有的工地好几万人同时施工,人家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得也很好;还有旅游局,我们的乡村旅游景点,特别是我们全省旅发大会,一直紧盯着景点景区的食品安全;包括商务厅,特别重视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等等,很多部门都为保障食品安全做了很多工作。这就是“管行业就是管食品安全”,以前大家都做的很好,这次我们只是在《意见》中把它固化下来,更加强调了责任。志杰局长讲得都很好,我主要不愿意埋没各个行业各个部门所做的工作,在这里再强调一下。谢谢大家!
河北青年报记者:
我是长期跑食品药品监管口的记者,我也是一位消费者.身边的人有这样一个感受,就是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主观感受与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据我所知,目前全省食品的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但是老百姓仍然感觉食品不够安全。您认为这是什么原因?我们又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综合处处长张树海:
答: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持续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态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在逐年增强。比如,全省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连续4年保持在95%以上,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由2014的56.47%、2015年的60.04%稳步提升到2016年的66.96%。
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食品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差距。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食品安全领域的确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等。第二,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由“吃得饱”迅速转为“吃得好”,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值更高 。第三,一些微博、微信等发布食品安全不实信息,误导了群众、混淆了视听。比如今年出现的塑料紫菜、塑料粉丝、塑料大米等,群众看了以后往往会信以为真、焦虑担忧。可以说,媒体所传播的食品安全信息是否科学、客观、全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感。
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期待,就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一是针对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肃执法、严厉打击,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保障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完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传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加大对食品谣言的打击力度;四是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总之,食品安全难以做到零风险,但我们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大家携起手来,一定能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长城新媒体记者:
对于老百姓来讲,大家都很关心身边的食品安全,比如早餐点、油条摊、煎饼铺、豆腐坊等等,我们对这些小摊小点是如何加强监管的?
食品安全监管二处负责人杨雪燕: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可能在座的很多记者都知道,2016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法规就是专门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简称食品“三小”)监管的。《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攻坚,搞清查、做引导、发证卡、立规矩,使长期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的“三小”纳入有效监管,早餐点、油条摊、煎饼铺、豆腐坊等等,我们身边的这些小摊小点食品安全得到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工作,核心就是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具体来说,一是出台了一套配套制度。“三小”条例颁布后,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组织研究制定了“三小”条例的一整套配套制度,包括: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三个办法,设计了登记备案文书、明确了“三小”登记备案机构、确定了登记备案岗位职责,使“三小”监管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二是加强了登记备案。自2016年7月1日至今年8月底,全省完成“三小”登记备案28.5万余户,其中登记食品小作坊1.5万余户,登记小餐饮8.7万余户,备案小摊点1.8万余户。千千万万个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第一次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成为食品经营业态的合法一员,其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自我约束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通过实施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备案登记,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摸清了“三小”底数,明确了监管对象,实施了依法有效监管,群众身边的食品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小食小餐更安全、更放心。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三小”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三小”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义务,让从业者学法、守法。据统计,三小”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共计免费发放学习资料、宣传单、明白纸200余万份,各级各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报道信息近6万余条次,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三小”培训达2万余场次,培训三小从业人员40余万人次。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2016年以来,省级层面,先后组织开展了摸底清查、“清死角、打窝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整治行动。今年5月至8月,省政府食安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三小”集中整治规范行动。整治期间,全省共排查整改“三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7856个,清理无证无卡“三小”生产经营者4923户,查处“三小”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62件,吊注销“三小”登记证、备案卡57户。市、县、乡层面,创新监管举措、强化服务引导、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加力推动《条例》深入实施,有力促进了“三小”规范提升。
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丁锦霞:关于食品“三小”,我再补充几句。“三小”不能说我们管得多么好了,但是敢肯定地说,我们迈出了大大的一步。我们上下五千年,老百姓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自己蒸馒头自己做饭,然后卖出去。“三小”条例出台之前确实没有底数,我们也从来不知道“三小”一共有多少家,都在哪里,谁在怎么做,不知道。而且我们也没有依据。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三小”条例,自此,“三小”治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取得的重大进步,一是掌握了“三小”底数。这个底数肯定是不全的、不完整的,而且是动态不断变化的。目前的底数是28万多家,将近30万,能说就是30万家吗?我感觉肯定不可能,肯定还有尚未统计到的。二是实施了依法监管。我们对“三小”有要求、有管理、有培训了,对“三小”进行登记备案,“三小”有“身份证”了,知道该怎么办、怎么保证食品安全了,这就是一大进步!监管部门对他提出要求,他们也有组织了、有人管了、不是黑户了。三是“三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三小”在登记备案的时候,监管部门都会发一张明白纸,这一页是注意事项,另一页就是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我经常说,食物中毒发生最普遍的、最常见的原因就是生熟食不分,我们分析过多起食物中毒情况,都是这个原因。有的是煮不透,比如冰冻丸子,没有煮透就上桌了。还有水质原因、水质污染。如果把这些小细小节都能控制住,食物中毒就会大大减少。但是从事“三小”的这些人,如果不培训他,这些经营者也许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所以说,“三小”监管,有制度了、有底数了、有身份证了、有管理了、有培训了,我们现在能做到这些,已经大大提升了!但是问题还很多,在这绝不是说“三小”没有问题了,所以希望大家、新闻媒体、社会舆论,我们共同宣传、共同监督。大家都是监督者,都可以打12331,反映在哪条街上,哪个点上,发现“三小”没有证件,监管部门就会上门。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解决“三小”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不能只看到某一个点上,“三小”这里还这么乱,那里还这么乱。社会发展程度是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们现在就是要在解决温饱、解决基本干净卫生的基础上,向更好的水平发展,“三小”问题也是这样。河北在全国率先出台“三小”条例,加强“三小”的监管,这既是河北省的一个亮点,也是各地各部门的一个难点。可以说,河北在“三小”的监管已经迈出一大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