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3年全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医疗器械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发现10批次产品(详见附件)不符合标准规定,并已依法分别予以查处,现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索引号 | ZLGG-2024-10005 | 主题分类 | 质量公告 / 医疗器械 |
标题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 | ||
发文部门 | 医疗器械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3年全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医疗器械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发现10批次产品(详见附件)不符合标准规定,并已依法分别予以查处,现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