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中,医用超声雾化器、微电脑近视防治仪、头部降温仪、超声脉冲理疗仪等4个品种共计4台产品,经河北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现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表
2017年12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索引号 | ZLGG-2017-10090 | 主题分类 | 质量公告 / 医疗器械 |
标题 | 关于2017年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 | ||
发文部门 | 医疗器械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在2017年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中,医用超声雾化器、微电脑近视防治仪、头部降温仪、超声脉冲理疗仪等4个品种共计4台产品,经河北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现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表
2017年12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