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官方网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季度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17年 第271号)中,标称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雀羚8杯水保湿水嫩面膜(批号:1M26NP11)”应为合格产品,现予更正。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索引号 | ZLGG-2017-10063 | 主题分类 | 质量公告 / 化妆品 |
标题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季度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17年 第271号)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 ||
发文部门 |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我局在官方网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季度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17年 第271号)中,标称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雀羚8杯水保湿水嫩面膜(批号:1M26NP11)”应为合格产品,现予更正。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