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ZC-2024-10101 主题分类 政策 / 药品流通
标题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国鑫药业(海南)有限公司委托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进行药品储存的复函
发文部门 药品流通监管处
发文字号 冀药监药流函〔2024〕474号 发布日期 2024-08-28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国鑫药业(海南)有限公司委托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进行药品储存的复函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国鑫药业(海南)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储存药品的函》(琼药监药通函〔2024〕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国鑫药业(海南)有限公司委托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进行药品储存业务(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仓库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环城西路中段(城区公安分局斜对面)。

特此复函。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