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聚焦“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宣传,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不断提升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2023年,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4条,点击量150余万人次。加强互动回应,开展政策解读30条次,办理网民留言209条。开设“河北数据查询”专栏,坚持大数据服务公众和行业,加强数据公开和平台建设,多手段并举进一步满足公众和行业的数据查询需求。公开17个基础数据库,“两品一械”相关数据库数据达13.39万条次。

(二)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申请件的登记、受理、分办,规范答复书的起草、审核、送达,保障依申请公开件按照规定时限办结。2023年共办结4件依申请公开,均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了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

一是加强网站更新维护。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政务网站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发布质量、严格发布流程、严守安全红线,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舆论导向。二是高标准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精心打造省局政务抖音号、快手号、微信公众号,加强内容发布策划和推广,积极拓宽公开范围,扩大公开覆盖面。2023年“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062条,阅读量180万余次,荣获“2023省级药品监管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奖”。“药监冀语”抖音、快手、西瓜、微视政务号发布678条,播放量达8.4亿,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好评,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于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药监冀语”账号在全国系统传播影响力名列前茅,快手账号被授予 “2023年度影响力政务账号”。三是加强“河北食药科普网”建设。坚持每日发布药品科普信息5-10条。2023年度,河北食药科普网发布稿件4661篇,网站访问量371万、点击量1593万。自网站开通以来,累计发布稿件近3.5万篇,网站总访问量1349万,总点击量6208万。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考核。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系统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压实公开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加强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对市药品安全考核,推动各市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工作群,每周调度网站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责任,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核查相结合方式,对门户网站及新媒体运维情况实施动态监测预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1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政策解读形式、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提高,智能查询问答服务还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快依申请公开办理速度,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政府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