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推动新时代法治药监、阳光药监、廉洁药监、服务药监建设稳步向前。

(一)聚焦便民惠企,着力拓展公开范围深度

一是自觉深化主动公开。积极对接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围绕疫情防控、行政执法、财政财务等重点领域及时精准发布政府信息,全面集中公开“十四五”规划和历史规划,严格规范公开预决算信息,保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统筹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药品监管重大政策,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形式做实多元化全覆盖解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2021年组织新闻媒体采访16次,发布新闻通稿200余篇,媒体报道1000余篇次,多家中央媒体和省市媒体广泛报道;开展民意征集、在线访谈6期,主动公开信息1378条,其中政策文件220条,解读稿件70条,留言答复308条。二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2021年收到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聚焦科学规范,着力优化公开平台载体

一是高质量推进门户网站全方位改版。对网站栏目、页面等进行系统整合升级,新设发展规划、重大会议、学习强国等栏目,精心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强化智能搜索、在线咨询等功能,完成历史数据迁移、增量数据汇聚、业务系统对接、IPv6升级改造等工作,门户网站内容实用性、服务便捷度和用户体验感显著提升。二是高标准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巩固拓展政务新媒体阵地,壮大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2021年“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公众号发布信息992条,粉丝量98532,荣获“2021省级药品监管政务新媒体科普贡献奖”。“药监冀语”抖音、快手、西瓜、微视政务号发布短视频477条,播放量2.1亿次,点赞量262.6万,粉丝数突破44万,抖音号、快手号均在全国市场监管领域居于前列,其中快手号荣获“2021快手政务账号优秀创作者”称号。三是高水平推进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立、改、废等情况,第一时间动态更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等重要信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信息范围,定期对不予公开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依法规范公开。

(三)聚焦常态长效,着力完善公开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纳入省对市药品安全考核指标,落实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足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各部门AB岗信息员,加强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夯实公开基层基础。二是压实公开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加强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发布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绝对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责任,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核查相结合方式,对门户网站及新媒体运维情况实施动态监测预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52

190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3

87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26

18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8550.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新媒体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尚未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现有工作人员对新媒体传播特点研究存在一定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认真学习工作理念和经验做法,提高政务新媒体管理能力,创新信息内容和风格,提升短视频创作水平,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同时,着力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及时关注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常态化自查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信息是否准确、要素是否齐全,做到安全规范高质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