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均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311-83720021。

一、综述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服务,有效服务于公众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新闻宣传、科普宣传,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向相关企业和公众传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信息,主动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处理结果、日常监管工作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增强了全系统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开设“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河北基层建设年”等专题专栏,加大重要监管举措、监管工作成效的公开力度。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年全局累计主动发布服务性信息1396条,其中工作动态435条,政策法规9条,行政服务信息178条,健康服务467条,专题专栏63条,工作文件53条,药品标准30条,“十二五规划相关信息16条。在网上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依法发布。全年,局门户网站总点击量达913301次。

(一)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为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2012年,我们重点加强了新闻宣传和科普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我们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突出监管宣传监管重大举措和成效,先后策划并组织编写了新闻通稿60多篇,被中央、省市媒体和网站广泛采用;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活动,先后组织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燕赵都市报、长城网等媒体,到石家庄正定、保定满城、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唐山、秦皇岛等地实地采访,各媒体先后刊发《5分钟,药品真伪一目了然》、《餐饮监管“触角”进村入户》等稿件,使全省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二是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全省着力打造“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公益宣传片播放”、“户外公益宣传”四大科普宣传品牌,先后设计编印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宣传海报、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宣传台历、《河北省药品安全科普专家手册》、《家庭用药常识》、宣传折页、宣传扑克等多种宣传资料,总印数达到60万份;制作发布公交站牌及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近300块;在省级电话台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广告近3000次;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十场。科普宣传直接受众近1000万人次。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既反映监管工作,又宣传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信息公开意识。为提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认识,2012年,我们在全系统连续举办两期培训班,组织省局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县局主管局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近45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在全系统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深入宣贯,要求全系统进一步强化“宣传也是监管力”的工作理念,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扭转各部门多年来重实干不重宣传的现象。省局许彦增副局长亲自给参训同志上了第一课,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体会,强调了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出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的“重大支撑”,直接关系到一个部门社会形象的塑造和发展环境的拓展,并要求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理论支持。培训班还邀请河北省委党校、河北经贸大学、河北日报等单位的教授专家及知名记者授课,重点讲授新闻稿件采编技巧、危机中的媒体沟通与应对等课程。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对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全系统初步形成了领导主动抓信息公开、各部门主动参与信息公开的工作模式。

(三)关注公众需求,加大监管信息公开。针对公众关心关注的“铬超标胶囊”事件的查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我们通过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妥善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公开和重要监管信息工作,及时关注公众诉求,回应公众关切,帮助大众科学认识事件本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以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控制和防范安全风险。与此同时,我们进一步梳理了行政许可事项,以网站发布、编印手册等形式为申请人提供信息引导和服务,方便申请人申报和查询;通过网站同步实时公开审批事项公示公告信息,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申请项目受理的有关处理和进展情况;就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了基层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监管相对人的意见建议,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改进了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

(四)改版网站界面,强化公众服务功能。为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用,提高服务水平,2012年,我局组织对门户网站进行了第三次改版。与旧版相比,新版网站进一步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公众服务功能。将原来公众比较关注的“行政服务”“公众服务”“健康服务”板块进行细化和单列,并细分为“许可公示”“受理大厅”“网上申请”“办事指南”“公众咨询”等12个子版块。科学的板块划分和及时的信息更新,极大地方便了监管相对人和公众查找自己关注领域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随着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相关领域的依申请公开数量也不断增加,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坚持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全力服务申请人。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均专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信息,均向申请人说明其应申请的对象,并提供了与其申请信息相关的业务知识、信息服务。2012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作出了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支出、新闻宣传活动及资料印刷等费用从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中支出。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本年度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材料等成本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显重要。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性。

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增加人员,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一套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在局门户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对外发布。同时加强调研,了解基层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更好的向公众提供政府服务信息。

第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第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考核。组织相关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督促全系统信息公开部门更好地服务公众和行政相对人。

七、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共有附表四张。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数量(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396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396


附表2:咨询情况

指标

数量(条)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条)

1396

网上咨询数(人次)

未统计

现场接待人数(人次)

约5453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人次)

913301



附表3:申诉情况

指标

数量(件)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4: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指标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元)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人)

5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