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监规〔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京津冀三地药品批发企业许可活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京津冀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合作实际,共同制定了《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索引号 | FGWJ-2025-10015 | 主题分类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标题 | 天津市药监局北京市药监局河北省药监局关于印发《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发文部门 | 药品流通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
文件有效状态 | 至2030年6月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单位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津药监规〔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京津冀三地药品批发企业许可活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京津冀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合作实际,共同制定了《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