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药监规〔2025〕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鼓励医疗器械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推动全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省局组织修订了《河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