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药监规〔2023〕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推动药品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