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炮制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等相关要求,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第二批共计85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审核,现予发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河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同品种标准同时废止。如同品种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颁布实施,我局制定的相应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即行废止。
各有关单位如在新版《河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二批)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反馈,并提交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