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ZFGS-2024-10040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标题 河北药王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案
发文部门 中药民族药监管处 发布日期 2024-07-19

河北药王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药监中药处罚〔2024〕3号

案件名称

 河北药王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河北药王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30683MA08NF8H0A

法定代表人姓名

X

主要违法事实

企业法定代表人完成变更后三十日内,未向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

处罚种类和方式

罚款20000

行政处罚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24年7月1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