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ZFGS-2024-10028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标题 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发文部门 中药民族药监管处 发布日期 2024-06-14

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药监中药处罚〔2024〕2号

案件名称

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30683308154938M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占庄

主要违法事实

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处罚种类和方式

1.罚款1775000元;

2.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号20160031);

3.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占庄自20245 30日至 2054529日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4.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魏易诚自20245 30日至2054529日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5.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张沙自2024530日至 2054529日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6.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墨娜丽自2024 530日至20545 29日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24年5月3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