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ZFGS-2023-10056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标题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案
发文部门 中药民族药监管处 发布日期 2023-08-30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药监中药处罚〔2023〕2号

案件名称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30802106426472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汤琪波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逾期未改正

处罚种类和方式

责令改正,罚款100000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23年8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