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药监药流行罚决〔 2020 〕 3 号 |
案件名称 | 河北瑞康志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河北瑞康志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以天津西青康然特诊所资质违规向个人(卢XX)销售药品22笔276盒,销售总额共1191.8元,药品购销记录不真实;并存在原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7项责令整改问题中有4项逾期未改正。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警告;罚款22万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10-19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