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药监 化罚决〔2019〕01号 |
案件名称 | 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19年8月8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提出缺陷项两项,责令限期改正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2019年11月12日接到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不按规定保管储存药品的群众举报,11月22日对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查实该企业在厂外存放过药品并未按要求进行备案。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8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03-07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