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石行)药 行罚决〔2018〕 11001号 |
案件名称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行唐御苑小区店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未变更备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行唐御苑小区店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未变更备案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11000 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行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8-09-26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