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ZFGS-2018-10298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标题 行唐县宏阳大药房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未按规定记录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案
发文部门 发布日期 2018-08-15

行唐县宏阳大药房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未按规定记录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石行)药 行罚决〔2018〕 11005号
案件名称行唐县宏阳大药房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未按规定记录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行唐县宏阳大药房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未按规定记录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3000
行政处罚依据《石家庄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行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18-08-15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