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石鹿)药行罚决〔2018〕005号 |
案件名称 | 石家庄柏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厚朴”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石家庄柏林药业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厚朴”经忻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定为劣药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没收违法所得3874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7748元,共计人民币11622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执行标准》第十三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8-04-09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