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遵药药行罚决2017(208)号 |
案件名称 | 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贸易城店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贸易城店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17年5月8日对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贸易城店现场检查时发现1、电子记录数据未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2、负责拆零销售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警告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5月16日再次检查该药店,上述问题并未按规定改正。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责令停业整顿;2、处罚款5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7-06-2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