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ZFGS-2015-10056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标题 2015年食品药品稽查案情通报
发文部门 稽查处 发布日期 2015-09-16

2015年食品药品稽查案情通报

1、廊坊市食药监局查处广阳区魏记烧酒坊违法添加案。近期,省食药监局经抽样检验发现,廊坊市广阳区魏记烧酒坊的酒类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物质,省局稽查局立即责成廊坊市食药监局对该烧酒坊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酒坊负责人魏某擅自将在市场购进的1千克“甜蜜素”加入自制的 “高粱原浆酒”、“高粱头曲酒”中,以上白酒共生产120公斤,至调查时已全部售出。“甜蜜素”属于禁止在酒中添加的物质,魏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魏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石家庄市无极县食药监局查处无名作坊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根据群众举报,石家庄市无极县食药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对该县高头村某无名食品加工作坊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作坊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冒用青岛明日海藻集团有限公司名义,以羊腰、羊尾油、食品粘合剂为原料,生产名称为精品肉类的成品肉串销往周边市场,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肉串加工原料20件,货值金额480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无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作坊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廊坊市食药监局查处廊坊壹号大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许可证案。201576,廊坊市食药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载有药品的可疑车辆驶入廊坊开发区麻营唯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进行跟踪侦查,发现该物流有限公司院内仓库内存放有大量药品。经调查,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设立于廊坊开发区麻营唯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院内仓库利用廊坊壹号大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先后购进药品货值为390余万元。廊坊壹号大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公章用于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购进药品并进行网上交易药品,数额巨大。廊坊壹号大药房的以上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廊坊市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廊坊壹号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4、保定市食药监局查处保定第七医院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案。据群众反映,保定第七医院放射科使用的富士牌胶片均为水货。对此,省局稽查局立即责成保定市食药监局对保定第七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院放射科使用的标示为“FUJI MEDICAL DRY IMAGING FILM”等内容的产品为可疑医疗器械产品,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确认,上述产品属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该院共购进该产品5盒,购进总价5000元,其中4盒已使用完毕。该院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定市食药监局依法对保定第七医院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2015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