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力度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为造福人民健康作出巨大贡献,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就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到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再到狠抓中药质量提升等多个方面细化措施。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创新举措,着力于提升我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监管
2020年,省药品监管局大力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全省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制发了《2020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检查重点,突出饮片在使用终端卫生院、诊所、药店等单位的检查,不断加大抽检力度、案件查办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中药饮片生产、批发(专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生产环节立案6起,共处罚金25万余元;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139家次,采取暂停生产措施7家次;流通使用环节立案111起,共处罚金154万余元,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1241家次。
2021年省药品监管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中药饮片生产环节,重点对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的非法渠道购进、投料环节管理、执行GMP要求、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产品年度质量回顾、中药材、中药饮片追溯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流通使用环节,重点规范企业(单位)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是否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并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严格落实饮片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环节管理规定;同时,严打非法购进分装、“库外库”储存、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另外,省药品监管局积极探索建立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完善中药饮片基础数据库信息,通过大数据筛查功能,实现中药饮片“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二、开展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2020年,省药品监管局多次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技能。一是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70余名监管人员开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围绕法规前后变化情况、法规要点进行解读,进一步加深监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二是召开“两个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电视电话会,全省药品注册和生产监管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共计1400余人参加会议,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多次组织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人员、检查员等开展业务培训,重点突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饮片的鉴别等内容,切实提高监管人员质量鉴别水平。
2021年,省药品监管局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继续面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人员、药品检查员等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另外,积极创新培训形式,利用“师傅带徒弟—中药监管专业组”微信群,通过每周一味中药饮片的鉴别实践学习,持续提高监管人员中药饮片质量鉴别能力。
三、严格监督抽检,保障饮片质量
监督抽检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的重要手段,省药品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不断提升我省饮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2020年省本级饮片抽检计划350批次,实际抽检452批次,检验结果1批不合格。2021年省本级饮片抽检计划350批次,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年度抽检计划要求,参考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各季度合理分配了抽检批次;同时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突出对中药饮片在终端、薄弱环节上的日常监管力度,合理增加饮片抽检批次,确保抽检工作常态化。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