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医药卫生宣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联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如下:
安全合理用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全方位加强和规范药品广告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源头严控,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批。药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审批工作在我局。为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工作,2017年,我局再次对广告审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重新修订操作规范、工作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实行阳光政务,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标准、公开审批时限、公开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在广告审查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凡是”,凡是宣传语超出产品批准范围的广告一律不批;凡是可能对公众合理用药造成误导的广告一律不批。凡经我局审批并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均可上网查询。
二、过程严管,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近年来,以电台广播、电视台广告、会议营销方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欺诈经营行为严重危害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营销欺诈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自2017年4月起,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检查各类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企业41000多家次,取缔无证经营15户,停业整顿2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8份并监督整改完成,检查预包装食品标签9401批次,对814批次不合格标签产品责令改正。各地在整治中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如:廊坊市金康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石家庄市桥西区凯嘉大厦某公司非法销售保健食品案、故城县陈震销售假药案、黄骅市金康保健食品经销部非法会销案、涞源县太平关村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秦皇岛康神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标签与说明书不符案等,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违法严惩,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查处。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和处置力度。2017年共监测到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472条次,受理来电、来访、信件、国家转办的投诉违法广告信息74起,已全部按照职能分工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执法主体)。全年共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12期,撤销广告批准文号17个。对在多家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频次高、违法情节严重的蛮龙液等15个品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
四、畅通渠道,激励引导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我局自2012年开通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实行365天24小时工作制。为有效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我省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实行有奖举报,2011年我省就出台了《河北省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并先后3次修订,将单笔最高奖励金额提至30万元。六年来,12331累计接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达18万件,累计奖励举报200余件,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我省查办的食品药品大案要案中,有近60%的案件线索来源于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已经成为食品药品案源的主渠道。
五、加强宣传,广泛普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为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自2007年以来,我局有计划、有组织、成规模地在全省开展“安全用药健康相伴”、“安全用药家庭健康”、“安全用药关注农村、”“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等系列主题科普宣传活动。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每年均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12331投诉举报主题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重点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在全省形成了“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立体宣传体系,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五年中,全省累计共有10多万人次政府监管人员、科技专家学者参与食品药品宣传工作,省医药行业协会、省药学会、省营养学会等10余个协会组织参与食药安全宣传,全省累计举办“安全用药大讲堂”2万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万册,2000万人次群众接受宣传,获得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共鸣。“安全用药月”活动已成为我省加强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公益宣传的重要平台。
为加强合理用药宣传,省卫生计生委制发了《健康燕赵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实施方案(2013—2016)》,将合理用药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和宣传方式,大力进行宣传。一是自2014年以来,在省、市两级开展了以健康巡讲为载体,以合理用药和烟草控制为主题,覆盖城乡的健康专家巡讲活动,组织多位药学和健康教育专家分别在全省11个设区市进行省级巡讲工作,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了合理用药意识。二是组织制作合理用药宣传品,包括便携式药盒、宣传画、宣传折页及印有合理用药信息的日用生活品等,免费向群众发放,向群众宣讲合理用药常识。三是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并获国家公益广告二等奖,先后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集中播放。四是依托世界卫生日、世界人口日、科技宣传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开展“合理用药共享健康”宣传活动。五是利用现有的媒体平台进行社会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掌握用药基本常识,更好地维护自身健康。
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的《“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推动各地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逐步形成‘一市一科普基地、一县一科普公园、一镇一科普站、一村一科普栏’,把食品药品科学知识送进校园、送进企业、送进社区、送进农村。完善新闻发布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广泛地共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成果。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建设。按照《“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力争用三年时间,在我省形成“一市一科普基地、一县一科普公园、一镇一科普站、一村一科普栏”,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有阵地、有平台、有载体。2018年年底前,力争在20%左右的市、县、镇、村完成科普基地建设。
二是持续打造科普宣传品牌。今后,拟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和受众,编写《老年人安全用药读本》等纸质科普资料,制作动漫、音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新颖、内容实用、通俗易懂的音视频科普资料,科学准确地宣传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同时继续在全省开展“安全用药月”等品牌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药品科学知识送进校园、送进企业、送进社区、送进农村,形成持续宣传效应,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覆盖更广泛的人群。加大对药店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职业教育,使其成为安全用药的“生力军”;加大我局微信公众号“食药安全诚信河北”和头条号的推广力度,加快科普内容向移动终端转移、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三是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努力使医院成为群众获取合理用药知识的重要场所,让医生成为合理用药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