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针对性很强,对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差距。就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举措。
一、关于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断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们相继开展了国家部署的农村食品安全、畜禽水产品、粮食重金属污染、学校及周边、“地沟油”、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三小”集中整治等8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487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9起,处罚9897.65万元,侦办犯罪案件7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7人,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353个,打掉犯罪团伙131个,涉案金额14.25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开展国务院食安办部署的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等6大专项行动,以及我省“三小”整治提升行动,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农药、兽药抗菌药、农资打假和畜禽水产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虛假宣传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全面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促进提升办案质量。2018年底前,力争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面公开。会同公安等部门推进食药打假“利剑”行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关于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同时,制定印发了省市县三级《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全省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A、B、C、D四级风险分级管理,确定了每家企业的监管批次、监管内容、监管时间、监管人员。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区域性、特色性、行业食品抽检监测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严厉打击猪、牛、羊、鸡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组织涉及H7N9病毒防控工作,加强禽类及其制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市场销售环节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倒逼种养殖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在餐饮环节,与15个部门联合实施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清洁厨房活动;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四是深入开展食品抽检监测,对国家本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发布风险控制措施并公开核查处置情况,规范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加强对核查处置的督导。五是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 2016年启动了“河北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六是积极履行食安办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每季度定期召开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各部门相互通报本季度排查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共同研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全程监管力度,健全相关长效机制。一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逐步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2018年率先推动200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体系。对食品生产集聚区和特色食品治理实施“回头看”“再提升”。加强肉制品、白酒、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深化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继续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鼓励商场超市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设立优质产品专柜,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在食品批发市场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追溯全覆盖。将“互联网+联引入食品用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三是在餐饮消费环节,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推动实现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对承检机构从严要求,强化对承检机构的监督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发现问题追查到人。五是加强各级政府食安委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发挥其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提升监管工作合力。
三、关于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围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开发建设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将日常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产品检验信息、违法广告信息、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等纳入信用记录范围。目前,已经上传行政许可、处罚等信息94余万条。二是充分发挥“药安食美”社会共治平台的信用信息公示作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现有信息化数据为基础,收录各类食品药品相关数据70多万条,消费者运用手机终端即可参与监督,实现扫描商品条形码随时查看食品药品企业或产品信息,对相关食品药品的评价功能。三是会同省发改委等22个省级部门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全领域失信企业黑名单及发布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确定了联合惩戒的对象,明确了13条联合惩戒具体措施,推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企业数据7条。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推广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相关产品进行信用信息记录,将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产品检验信息全部纳入信用信息记录;按照“谁监管谁录入、谁许可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发挥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二是制定完善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工作制度。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成立由各职能业务处室共同参加的组织机构;按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制定并落实“四品一械”信用信息分类和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督促基层开展数据录入和上传等工作;开展统筹规划、试点推广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相关数据与省信用办信用河北信息平台、国家总局相关信息平台数据对接等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们坚持将关口前移,不断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预警。一是组建了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出台了《河北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重视发挥专家作用。为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决策提供政策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建言献策、把脉问诊,推进了我省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的提升。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从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方面,对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确定下一步风险防控措施。三年来,省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已召开12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57条,达成工作共识36项,部署开展专项整治15项,专项监督抽检12次,发布风险预警信息12条。三是召开季度新闻发布会,定期通报全省食品安全质量状况。2017年,共召开了4次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对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监管部门采取的主要措施、上一季度食品抽检质量分析、当前需要注意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通报。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广大群众发布安全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向社会传递权威声音,把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四是对食品抽检数据进行全分析,成功出版《河北食品药品安全研究报告》(2017)。该书分总报告、分报告和专题报告3部分,以食品安全内容为主,对海量的食品抽检数据分品种、分环节、分行业、分地域进行了多角度、深层次分析,为公众全面、深入了解我省当前食品安全状况提供了科学参考。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保持对各类风险信息的高度敏感,建立有效的风险信息收集和互联互通机制,最大限度的捕捉风险信息,抢占第一时间、第一落点。二是突出部门主导、多方参与,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培植消费信心。多向公众介绍采取的监管措施,告诉公众食品带来的健康益处和规避风险的方法,告诉公众食品行业在保障质量安全方面的努力和进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健健康康消费。三是将风险防控进一步做强做实。坚持问题导向,秉承“上医治未病”,引入并强化风险管理理念,紧紧抓住风险防范这个关键,在全省范围内不断完善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将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之成为全省各级食安办与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的“绿色通道”,确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直通车”,推动重大工作开展的“助推器”。四是使数据分析更加方便智能。以“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投资研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的智能性,探索建立大数据中心,对抽检数据进行深入整理,对不同类别、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企业、不同场所的数据进行对比、组合、衔接、搭配,挖掘有意义、有价值的信息,形成有质量、有观点和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分析报告,不断提升抽检结果运用水平,为科学监管、防控风险提供依据。
五、关于优化食品监管力量,提升专业执法能力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近年来,围绕能力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任务,全力推进全省特别是市县乡三级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起贯通上下、覆盖左右的监管体系。二是资金保障向基层和急需建设的方向倾斜。从2014年至2017年,省本级预算转移支付市县资金逐年增加,2017年达到9626万元,比2014年增长146%。三是加强基层装备配备力度,推动监管装备现代化。2015年,投入900万元为各市县购置执法记录仪约800套,移动执法终端及附属设备约2000台(套),应急体系直报点设备1500台(套),为基层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2016年,又投入920万元,支持市级食品快检车配备。 四是加强基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争取中央资金近2亿元,支持市级食品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和7个县级试点食品实验室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3亿余元,为168个县(市、区)配备具备常规理化项目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室设备和食品快检车。投入5000多万元,为全省乡镇派出机构配备了农残检测仪、食品快检箱等食品快检设备。投入科研专项资金110万元,支持食品关键检验检测技术、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产品研发。五是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网格化监管工程,建立县、乡、村级网格分别达201个、2523个和52626个,入网协管员58184人。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培训需求导向,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年度参训率不低于90%。加快技术审评、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四支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健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推动省市食品安全专家库建设,对食品安全犯罪认定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快“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推进监管数据资源共享,探索基于大数据分析应用的监管新模式。推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数据库。将现代科技运用与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深度融合,用现代化的手段解决面临的新问题。尽全力争取国家食品药品重点实验室,提升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四是继续落实省局与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夯实基层工作基础。2018年底前,实现食品快检车配备县(市、区)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你们)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