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2017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和年初确定的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政府赋予行政职能,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印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编制印发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文件,并依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动态调整,在局政务网站予以公示。编印了《行政执法工作手册》260余册,在省局政务网站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提高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省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经过省司法厅审批,我局王立云和黄立辉同志担任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
一是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及时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并根据新修订法律法规对我局行政审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33项、省级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2项、省级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事项1项,印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予以公布。二是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2017年版)》予以公布,并印发通知要求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省局机关相关处室按照监管清单中的内容履职尽责,加强后续监管。三是根据《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冀审改办﹝2017﹞2号)要求,衔接取消强制性中介服务有2项,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经营审批、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审批中的中介服务事项“提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审批所需的财务资产负债表”、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中的中介服务事项“食品经营许可所需的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我局印发了通知要求市局认真组织本级及所属县(市、区)局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要根据职责做好衔接落实及指导等工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推行预约受理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递交等方式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受理内容和时间进行提前约定,并按约定时间办理受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强化服务监督,全面践行“四零”服务承诺。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申报服务指南》《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等制度。在原有视频监控、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聘请50名社会监督员,建立《食品药品“四零”服务监督员名册》,监督员可以利用意见箱、监督电话、官方微信、网报系统等多种载体提出改进作风的建议及投诉举报,努力实现社会服务“零推诿”、“零距离”、“零差错”、“零投诉”。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重新修订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我局合法性审查3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2017年,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清理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拟保留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印发了《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在局政务网站予以公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政字﹝2017﹞49号),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予以继续保留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我局及时印发了贯彻落实通知。三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决策机制。省局印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依据省法制办《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报告》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2次,并按规定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四是制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双随机”抽查方式融入日常监督检查中,确保抽查随机不随意,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促进科学行政。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均已实现市场监管事项100%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其他执法事项做到应纳尽纳,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五是根据省法制办文件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教育网》培训考试,并组织进行集中考试。六是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17年11月下旬,按照地方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市局及所辖部分县局进行了抽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五、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十一部门,由省食安办牵头,印发了《关于做好河北省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和新闻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涉及婴幼儿、孕产妇等特定群体,以及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乳制品等高敏感性产品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要求规范信息通报和发布的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案件查办信息互通机制,及时采取责令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有效控制涉案产品的安全风险,保护公众利益。二是重新审核确认我省具备食品药品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并通报给公安机关,供其提请检验、鉴定、认定时参考使用。三是开展食药监部门与检察机关衔接机制试点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助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了对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行为。
六、着力构建大法治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是在新媒体上下功夫。针对当前媒体格局、舆论对象、传播途径发生深刻变化,微信异军突起的形势,我局设计了“河北省十佳尚德守法食品企业”评选活动,通过省局政务微信公众号“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开展评选活动,发动广大消费者参与投票,将宣传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延伸到监管对象、延伸到微信用户,在全社会营造尚德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在部门联合上下功夫。第一,联合省农业厅,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河北省“双安双创”现场会,举办河北省“双安双创”成果展,全面展示我省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推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典型经验,推动我省“双安双创”工作向深入开展。第二,联合省教育厅开展“小手拉大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今年重点面向小学开展,邀请河北电视台少儿频道,在小学组织举办专题节目,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融入进去,寓教于乐,提升小学生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第三,联合省旅游发展委开展打造河北省“旅游景区新名片”,以确保河北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为背景,提升承办地秦皇岛市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旅游发展大会期间向游人发放食品安全手册、应急预案,活动现场播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片等。
三是在成果展示上下功夫。2017年,国家总局创新举办的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为我省提供了宣传河北监管工作、展示河北监管成效、提升河北食品安全形象的宝贵机遇。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总体设计以“智慧+科技+创新+安全”的思路,以“奶业管理、明厨亮灶、药安食美APP,为展示重点,通过形象雕塑、LED大屏幕、声光电相结合和老字号产品现场制作等公众参与互动形式,充分展示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亮点,传达科技监管、机器换人、精准高效的监管理念,宣传“药安食美诚信河北”主题,赢得了国家总局毕井泉局长、焦红副局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七、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调解和应诉工作
我局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采取实地调查取证等多种措施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2017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已办结31件,其余2件在法定期限办理中。行政应诉案件2起,一审均决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八、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局紧紧围绕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问题,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开展了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食品生产许可专项监督检查、生化药品专项整治、高风险企业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行动等多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秩序。还举办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假劣食品药品销毁大会”,公开集中销毁近期省局稽查局执法办案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本次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销毁行动中,销毁的食品包括酒类103件、肉类292件、饮料类1020箱,销毁的药品包括西药4377盒、中药饮片614.3袋,销毁的保健食品有1932件,共计销毁约15.5吨。此次销毁活动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有利于规范企业守法生产和经营。2017年,全省共办结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21115件;行政处罚金13425.4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9件;较大办结案件73件,重大在办案件99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7个。
新的一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特此报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1日